天津市乡镇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乡镇办企业、村街办企业、农民联户企业和农村个体企业四个层次。乡镇办和村办集体企业源于公社化时期的公社办、生产大队办企业,是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乡镇企业的主体。乡村集体企业个数虽然只占全部乡镇企业总数的18.53%,但职工人数占乡镇企业职工总数的77.8%,实现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81.1%,利税占利税总额的81.7%,拥有的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81.9%。农民联户企业和农民个体企业是从1984年国家放宽乡镇企业的发展政策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到1995年底企业数已占乡镇企业总数的80%以上,但由于联户和个体企业规模较小,经济总量所占比重不到20%(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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