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猪、猪肉价格及调控。天津解放至50年代初,国营商业经营生猪的比重很小,价格主要由市场调节,产销基本平衡,猪价变动不大。每500克鲜猪肉零售价格1950年为0.48元,1951年为0.56元,1952年为0.53元。1953年生猪收购价上升,比1952年价格上升22.7%。
1954年,市场猪肉供应紧张,国家逐步将猪、牛、羊、蛋等主要副食品列为二类产品,实行派购政策。首先从生猪开始,1958年生猪收购价格提高10.7%,每500克0.435元,猪肉销售价格相应上调3.5%,每500元0.77元。1961年,猪价随粮价的提高而提高,生猪收购价比1957年提高21.6%,猪肉销售价格比1957年相应提高24.8%。生猪收购与销售价格每500克分别为0.478元、0.93元 ......
上一篇: (三) 棉花
下一篇: (五) 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