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业保险复办初期的1985—1987年,由于缺乏经验,忽视了农业受自然灾害和地理位置制约较大这一显著特点,将农险与企财险等同起来考虑,造成业务发展缓慢。为打破这一局面,省保险公司从1988年开始对农业保险实行改革,从管理体制上将农业保险与其它险种区别开来,根据不同险种和各地的具体情况给予特殊政策,借鉴企业改革的管理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1) 为地方政府代办。1989年经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保险公司与省财政厅签订了《代办广东省农业保险协议书》,规定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当年实收保险费减除当年赔款支出和费用后全部留作农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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