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东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发展势头,自给半自给农业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在这种形势下,不少农民特别是专业承包大户要求政府建立农业保险保障。广东省保险公司顺应农业经济的发展,于1984年筹备恢复农业保险业务,1985年增设了农业保险业务科,同年开始在连山、怀集、德庆、封开等县试办林木保险,在中山、新会、高要、斗门、番禺等地试办甘蔗保险,在高州、开平县试办香蕉保险,在珠江三角洲及沿海地区试办生猪、三鸟和水产养殖保险。整个试办工作根据广东自然灾害频繁的生产特点,采取先抓试点、摸索经验、不断完 ......
上一篇: (一)试办期的农业保险
下一篇: (三)农业保险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