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石灰岩山区和沿海干旱缺水地区,农村有300多万人饮水困难。从50年代开始,广东就组织群众,结合兴修水利,采取建塘(库)蓄水、凿岭引水、铺管接水、打井取水、机电提水、迁村就水等措施,逐步改变了部分缺水农村的饮水条件。至1984年,全省已解决80.33万人的饮水困难。
农村缺水不仅影响生活,而且严重制约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在1984年7月,广东省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解决全省农村96万人饮水困难问题》的一号议案。省政府作出用5年解决96万人食用水问题的决定,并批准水电厅《关于解决我省农村96万人食水困难的方案及实施意见》。从此,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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