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管理,包括工程的运行、维修和经营,以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广东凡由国家投资修建的水利工程,属于国有资产,由各级政府设置相应的机构管理;民办公助或集体自筹资金修建的工程,属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乡镇或管理区集体管理。
据1992年统计,全省有水利管理单位551个,管理1 112宗水利工程,总投资58. 97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3.59亿元,群众集体投资及劳务投资29.53亿元,形成固定资产53.22亿元,管理职工11万人,还有一大批集体管理人员。
1979年以后,广东水利建设确立“巩固改造,适当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水利工程内涵发展为主,针对相当部分水利工程设施配套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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