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阶段从1958年10月至1959年3月。人民公社社有制的体制特点是:
(1)政社合一。实行一乡一社,乡社合一,既是集体经济组织,又是政权基层单位,公社管委会承担政权与经济双重职能。
(2)一切生产资料归公社所有。在公社范围内,把属高级社所有的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和社员未折价入社的山林、果树、耕牛、农具、房前屋后竹木以及入社股份基金等,都无偿收归公社所有,有的县甚至将社员所有住房、粪屋、猪牛栏、厕所等也无偿收归公社所有。与此同时,国家也将基层的金融、财政、商业等机构,下放给公社领导和管理。
(3)实行高度统一集中的经营管理制度。公社在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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