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均耕地不到0.04公顷,但可供开发的山地、丘陵、水面、动植物和气候等的农业资源丰富。1985年前,全省有荒山、荒坡400万公顷,宜牧草坡70万公顷,可利用水面27.3万公顷,沿海滩涂15.3万公顷。为扬长避短,变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省委、省政府自1985年以来连续动员和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山区经济建设和大搞农业开发,提出靠山吃山、耕山致富,开发荒山荒坡,造林种果;以珠江三角洲为主体,以汕头、湛江为两翼,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还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延长山地承包期,允许继承、转包、标包,对新开发的荒山、荒坡免征农业税,缓征特产税,增加山区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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