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广东作出对农副产品收购政策进行全面合理的调整的决定。1980年1月,省政府把原来统派购的118个品种调整为47种。第一类为统购产品。有粮食、食用油及油料、木材3种。第二类为派购和计划收购产品。派购产品有生猪、糖蔗、普通鸡、鸡蛋、水海产品5种;计划收购产品有育肥鸡、名产鸡、活鹅等39种。第三类为统、派购和计划收购产品以外的其他农副产品。9月,又进一步缩小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和计划收购范围,扩大三类产品。除关系国计民生较大的粮、油、糖、猪、松香、黄红烟、黄红麻、茶叶、蚕茧、木材以及基地塘鱼和部分海产品等继续实行统购、派购和计划收购外,其余产品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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