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从1953年开始,实行农产品统购派购价格管理,执行由国家有计划地制定的农产品总价格,省只有少数农产品价格的制定权,严格限制生产者、经营者的定价权。各种农产品形成了以粮食价格为主的比价关系,并逐步取消了地区差价,质量差价只在一部分农产品中存在,价格水平虽然作过几次调整,但仍然严重背离价值。如1963—1978年,每亩稻谷的纯收益有14年均为负数。广东农产品价格水平长期偏低,1978年比1950年,全国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升107.3%,广东仅上升76.9%。长期以来,农产品价格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从1979年开始,广东省结合农产品购销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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