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科技工作会议,会上对“六五”期间作出贡献的121个科研推广单位和1 467名科技人员实行了奖励;1990年开始,制订了《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实施办法》,每年由省拨出30万元奖励获奖单位和个人,并由省政府发给荣誉证书。1991年对“七五”期间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90多项农业推广技术、400多个单位和1 000多名科技人员实行了奖励; 1990年省政府制订优惠政策,明确在乡镇以下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浮动一级工资,8年后所增工资给予固定下来,并可再向上浮动一级。连续在乡镇工作25年的农技人员,退休金可提高5%。一些市县还规定连续在乡镇农业技术岗位工作30年的,退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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