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生产、生活用能主要以生物质和煤炭为主,其次是电力、燃油。以1984年为例,全省农村生产耗能占总耗能的12.39%,大多数用于生活耗能,占总耗能的87.61%。
1. 生物质能源消费。全省农村年生物质能消费量约1 393万吨标准煤,占农村能源总消费量的60%。
薪柴。全省薪柴消费实物量约1946万吨,折标准煤1 112万吨,占生物质能消费总量的79.80%,99%以上作生活燃料。其中,林地合理樵采的薪柴量约401万吨,占消费量的20%左右,其余80%靠掠夺性过量砍伐森林资源取得,造成森林覆盖率下降。解放初期全省森林覆盖率为30%,多数地区山清水秀。1990年森林覆盖率为14.8%,六盘水市的水城县覆盖率只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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