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到1985年,社队企业的总产值占三级经济的比重,要由现在的百分之二十提高到一半以上。”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指出:“人民公社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条件和社会需要,在保证搞好农业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兴办公社和大队企业。发展社队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也要为大工业、为出口服务。坚持自力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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