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农垦农场已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30个。1959年,国营农场管理权属下放,原省属农场除清镇农场外,全部下放到地区,地区又下放到县。同时,在“一大二公”的思想指导下,有的农场与人民公社合并。全省有20个农垦农场将附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并入农场,合并进农场的农户3 045户,合并进来的土地783.3公顷,使原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农垦企业,在所有制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由于盲目开荒组建新的农场,农垦企业场由1958年的30个上升到50个。由于新建的农场大部分不具备办场条件,而成为国家的包袱,浪费了不少投资。1962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始对农垦农场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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