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初期,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均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但各种自然灾害和耕牛死亡现象严重,互助组和个体农民尚无力应付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保险有一定的需求。1950年3月,贵州省保险分公司成立,根据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确定的“保障国家财产,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物资交流,增进人民福利”的方针,逐步开展了城乡保险业务。
1951年按照总公司全面推行牲畜保险的精神,于3月先在遵义、贵筑两县试办耕牛保险。5月,结合全国农村金融会议关于配合人民银行“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精神,将保险与银行农村业务结合进行,全面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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