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社分开以后,不少地方建立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包揽经济组织具体经营活动的状况有了改善。但是,由于这项改革的时间不长,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政企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一方面,乡一级的经济组织不是经济实体,形成了行政管理机构,代行了乡镇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群众称之为“第二政府”;另一方面不少地方乡镇政府不尊重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仍包揽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经营活动,以政代企。
解决以政代企,首先明确乡镇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乡镇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责是: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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