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抽样调查统计, 1990年本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3元,比1980年的107元增长3.05倍,年均增长15%。农村贫困户大幅度减少,一部分农户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 000元以上的富裕户(或称小康户)占总农户的2.25%,比1980年占0.03%的比重增加2.22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501—1 000元的宽裕户占总农户的29.61%,比1980年占0.6%的比重增加29.01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201—500元的温饱户占总农户的59.33%,比1980年占17.24%的比重增加42.09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户占总农户的8.81%,比1980年占82.13%的比重减少73.32个百分点。
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生活明显改善。199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9元,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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