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采取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各种措施, 恢复和发展生产, 以解决农民吃饭穿衣问题。1952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66.6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 (下同),比1948年增长27.6%, 平均每年增长6.3%。每人年粮食消费量259.5千克, 增加18.5千克; 食油2.8千克, 增加0.3千克; 肉类5.2千克, 增加1.1千克;棉布3.8米, 增加0.6米。
1953—1957年, 经济发展比较快, 市场繁荣, 物价稳定, 人民心情舒畅, 生活显著改善。据调查,1957年湖南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11元, 比1952年增长75.8%, 平均每年递增6.5%。这一期间, 农民每人年消费粮食275.5千克, 比1952年增加16千克; 肉类8.2千克, 增加3千克; 棉布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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