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 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78—1995年的17年间,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40.07元增加到1 367.3元, 增长1.2倍, 平均每年递增4.6%。其中食品支出823.91元, 增长50.2%, 衣着支出72.15元, 增长99.3%;住房支出130.71元, 增长6.2倍; 家庭设备用品支出74.28元, 增长4倍; 文化生活服务支出229.6元,增长5.9倍。改革前有1/4的农户没有解决温饱问题, 到1995年末, 全省有92%以上的农村居民过上了温饱有余的生活, 其中14.9%的农户生活水平已达到小康标准。
1.农民生活全面改善, 消费结构出现新变化。改革开放以来, 农民生活得到全面改善, 吃、穿、住、用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 消费结构也出现了新的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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