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 省民政厅认真贯彻第7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关于依靠集体、以养为主、民主管理、勤俭办院、积极发展敬老院的精神,不断总结推广各地坚持办好农村敬老院的经验。1985年5月, 省民政厅在汨罗县召开农村养老事业现场会议, 总结交流各地兴办敬老院的经验。1987年12月23—28日, 省民政厅在桃源县召开的地、州、市民政局长会议上倡导, 敬老院要建立生产基地, 以院办厂 (店)、以厂补院, 使每个敬老院有比较固定的生产、营业收入, 从而得到巩固和发展。是年底,全省共办敬老院1 318所, 床位1.61万张, 入院五保人员1.36万人。
1988年4月1日, 省民政厅发出 《关于开展创办合格敬老院、争当 ......
上一篇: (一)敬老院的兴起
下一篇: (一)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