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1) 主要职能。主管全省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业务的规划、布局, 农机市场培育和发展, 农用油料直供、农机维修、农机产品技术监督服务、拖拉机及其农业机械的试验鉴定和安全监理,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综合服务工作。①制订农业机械化, 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指导性规划和政策、地方性法规及重大技术措施,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②研究制订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负责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③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咨询网络建设, 制订服务规范, 指导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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