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西各级政府和公路交通部门把公路交通建设作为振兴经济、活跃流通的战略重点来抓,认真贯彻国家交通部提出的“全面规划,加强养护,积极改善,科学管理,重点发展,保证畅通”的发展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改造与新建相结合,以改造为主”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提高为主”的原则,并且将县乡公路发展纳入农村基本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经过全面规划,确定以经济干线、疏港线和主要旅游区为重点,继续加强国防公路、县乡公路建设,对主要城市进出口和行车繁忙的重要线路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其技术等级,抓好改渡建桥,改善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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