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从事农业生产和居住在农村或集镇,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人口。它一直是全省人口的主体。
40多年来,全省农业人口变动情况(表2-1-2),可分为三个阶段。1950—1970年是全省农业人口相对增长较快阶段,年均增长为32‰; 1971—1978年为低速增长阶段,年均增长为17‰; 1979—1990年间,曾出现过两次人口出生高峰,但波幅不大,到1990年全省农业人口达到1488.3万人,比1949年增加了660. 1万人。农业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为61%,比1949年下降21个百分点。
表2-1-2 农业人口变动情况表
年 份总人 口
(万人)农业人口
(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
(%)1949
1957
1962
1965
1970
1980
1985
19901 008.5
1 248.1
1 476.4
1 639.1
1 860.4
2 210.7
2 298.0
2 440.2828.2
882.6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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