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指常住农村的乡村人口。1949—1990年全省农村人口的基本趋势是由上升转为下降。
全省农村人口总量变动(表2-1-1)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50—1970年为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阶段。年均增加21.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由78% 下降到66%。1971—1983年为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阶段。年均增加12. 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为62%。1984—1990年为农村人口自然增长保持正常,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明显加快阶段。到1990年,全省农村人口为552. 2万人,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为22.2%。比全国平均水平73.6%低51个百分点。
表2-1-1 农村人口变动情况表
年份总 人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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