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5月,党的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据此,省里提出“二五”期间水利建设要坚持“兴利除害并重,灌溉、防洪、治涝、防旱、水土保持相结合;全面规划,综合利用,按流域集中治理;以蓄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大、中、小型相结合”的方针。但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提出了一个脱离实际可能的“一年消灭普通水旱灾害,力争3年实现水利化,3—5年基本控制水土流失”的3年实现水利化的任务,随之掀起了一个长达3年的群众性水利建设高潮。全省农田水利工程遍地开花,成了一个水利建设大工地。到1960年的3年中,新建扩建大型 ......
上一篇: 2.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下一篇: (二)60年代的农田水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