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乡、村公路仅有3 307公里,且大多数属于大车道和人行道,大部分乡村不通公路。经过50—60年代的建设,乡村道路的里程达6 750公里,但绝大多数仍属于大车道和人行道,处于标准低,质量差、晴通雨阻的状态。
70年代末、80年代初,全省尚有62%的乡(镇)不通公路,成为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的瓶颈。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乡村道路状况。各级党委和政府顺应客观形势,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大搞乡村道路建设。磐石县委、县政府深刻地认识到“要想富,先修路”的道理,在全省一马当先发动群众,大搞以秋季公路整修为特点的乡村道路建设,两年时间便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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