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区划始于50年代初期。1953、1954年,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局曾先后两次提出东北全区的农业、区划方案。1953年的方案,提出了区划的目的、原则,强调了要注意自然条件与经济因素、现状与远景,以及与行政区的结合。划出了6个一级区(南满、北满、东满、西满、中满、热河)和20个小区,各小区都明确提出了农、牧、特产等不同的方面,初步反映了农业的地域分工。在这个区划中,吉林省包括4个地区的8个小区。即南满地区的四平粮产区;中满地区的吉中粮产区、吉东粮产区和东西丰粮产区;东满地区的延边水稻区和通化水稻区;西满地区的吉西畜牧区和洮南畜牧区。1954年的方案,将东北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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