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自河南省兰考县东坝头入山东境,流经菏泽、济宁、聊城、泰安、德州、济南、滨州、淄博、东营等9个市(地)、25个县(市、区),从垦利县注入渤海。山东省境内河长617公里,流域面积1.82万平方公里。
新中国成立之前,黄河决溢频繁,“百害而无一利”。民国期间,一些有志于治理黄河的人曾提出引黄兴利的主张,但未能付诸实施。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山东省在加强河防的同时,开始利用黄河水沙资源灌溉、淤田。从50年代初到1990年的40年期间内,引黄灌溉经历了试办、大发展、停灌、恢复和再发展的曲折历程,到1990年,全省共建成引黄涵闸47座、虹吸工程59处、 ......
上一篇: (一)井灌
下一篇: (三)引河、引湖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