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发展林业的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营造速生丰产林,搞好中幼林抚育,加速培育森林资源,把林业搞上去,中国农业银行与林业部、财政部共同商定,自1986年起发放林业项目贷款。
自1986—1990年,国家安排山东省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共5 598万元,其中用于速生丰产林贷款850万元,经济林贷款2 145万元,多种经营贷款2 603万元。这部分贷款资金的投入,对于培育全省后备森林资源,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和多种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使部分场圃摆脱了贫困 ......
上一篇: (五)大中型建设项目投资
下一篇: 第四节 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