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从事家庭副业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解放前,遍及农村的“五匠”、“四坊”和一些传统手工业,一直作为农民家庭副业长期存在,但发展缓慢。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民家庭副业迅速发展,但走过的道路是曲折的。
1949年到合作化初期。党中央提出,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民家庭副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并对发展农民家庭副业作了相应的政策规定。这一时期,山东省农民家庭副业发展很快,1955年,全省副业产值达到9.14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并按新口径作了调整,下同),比1949年增加4.44亿元,增长94.5%,平均每年增长11.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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