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二、三产业顺序发展的经济规律,从1979—1984年,山东省首先抓了种植业的发展,解决了全省人民的温饱问题。这时,农民要求发展农副产品的加工工业、支农工业和日用消费品制造业,并有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需就地安排。为了支持农民冲破种植业开拓新的生产领域,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和山东实际情况,于1984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同时,还于1985和1986年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搞活农村商品经济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搞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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