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中国成立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山东省庭院经济发展几经曲折,起伏很大。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采取了保护和发展各种社会经济成分的政策,庭院经济发展很快,1952年山东省家畜饲养业产值比1949年增长108%,副业产值增长69%。1953—1957年农业合作化时期,仍允许农民发展以家庭副业形式存在的庭院生产,这个阶段庭院经济发展基本上是稳定的。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关闭了市场,把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一砍再砍,庭院生产几乎被消灭殆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把发展多种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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