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以来,山东各地出现了一批由乡(镇)、村集体办起的商业组织,特别是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这种农村集体商业组织发挥了很大作用。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底全省有农村集体商业组织5.54万个,从业人员19.78万人。他们立足本村本地,通过同外省外地建立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将农副产品及时运往外地销售,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加了农民收入。例如,莱芜市圣井乡,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盛产杏子等鲜果,但过去大部分卖不出去,只好就地廉价销售或白白烂掉。1985年以来,乡和各村都成立了集体运销组织,一方面把当地产的杏子等鲜果及时运往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销售,另一方面又将农民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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