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个体商业与集体商业一样,也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道路。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个体商业曾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从1953年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国家对个体商业,主要是通过经销、代销、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形式,引导他们走合作化的道路。主要的组织形式有:在自愿结合基础上的合作小组(分散经营、自负盈亏);合作商店(集体经营、共负盈亏)。1958年以后,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急于在所有制方面搞“过渡”,个体商业几乎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没有参加合作商店的个体商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有的被“勒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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