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至1959年,山东省粮油商品的运销,主要依靠民间的马车、地排车和木帆船等运输工具承运,民间运力的运量占全省粮油总运量的70%以上。为改变这种状况,省粮食部门自1959年6月开始组建汽车专业运输大队,到1964年8月,自有货运汽车达181部,共569个吨位,1978年发展到617部,共3 702个吨位,但自运量只占全省粮油总运量的20%。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部门逐年加强自有运输能力的建设,到1990年底,全省国营粮食系统拥有货运汽车、油罐火车、油轮等3 562部(艘),共15 600多个吨位,分别比1978年增长了4.77倍和3. 21倍。同年,全省粮食部门完成粮油自运量195万吨(包括油运量25万吨),占全 ......
上一篇: (五)蔬菜贮藏
下一篇: (二)棉果等运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