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以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以流通部门为依托,以农副产品加工经营企业为龙头,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础,通过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利益机制的吸引,使农工商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占、互惠互利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商品化和价格合理化。1990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总值达254.5亿元,农业商品率达62.2%;全省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268.5%(以1978年为100%,下同),而同期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88.0%,农村工业品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63.5%;工农业商品综合比价指数为61.0%(以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00),比1980年降低10.2个百分点,工农产品“剪刀差”有所缩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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