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经济是指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经济。从1975年到1981年, 山东农村三级经济总收入增长了1.18倍, 平均每年增长13.8%。其中, 公社一级经济收入增长了2. 38倍, 平均每年增长22.5%, 占总收入的比重由10. 9%提高到了16. 9%; 大队一级经济收入增长了1. 53倍, 平均每年增长16.8%, 占总收入的比重由16.9%提高到了19. 7%;生产队一级经济收入增长了91.2%, 平均每年增长11.4%, 占总收入的比重由72.2%降为63.5%(见表9-2-3)。
表9-2-3 农村三级经济收入和比重
上一篇: (二)农业合作社粮食分配
下一篇: (二)人民公社三级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