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关作为国家司法体系的一个职能部门,始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化大革命”前撤销。1979年,随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公证工作也逐步恢复健全并得到较快发展。1989年3月,省司法厅和德州行署联合召开了“德州地区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工作济阳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济阳等县公证机关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的做法,推动了全省农村各业承包、购销合同公证工作的开展。1984—1990年底,全省共办理农村各类合同公证106万件。在办理农村经济合同公证的同时,还积极办理了与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利、义务合同与协议的公证。1984—1990年底,全省共办理宅基地公证64万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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