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的农业总产值总体上保持梯度性增长趋势,但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却呈阶段性下降。1949—1955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占整个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50%以上;1956年所占比重开始下降到50%以下,直到1984年的29年间所占比重基本保持在30%左右,只有1956、1957、1962、1963、1964、1965这6个年份所占比重略高,分别为44. 61%、38.07 %、38. 48%、38. 64%、35. 13%和36. 21%,而1959年、1960年、1977、1978这4个年份所占比重略低,分别为24. 51%、17.22%、24. 63%和22. 97%;1985年以后所占比重进一步降到20%左右,1985年最高为27. 04%, 1986、1987、1988、1989、1990这5个年份分别占25. 63% 、23. 57% 、21. 08% 、19.0%和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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