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消费,包括生活用能消费和生产用能消费两大部分,其中生活用能是农村能源消费构成的主体。据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统计,1993年全省农村用能消耗总量折合1 174.71万吨标煤,农村人均0.61吨标煤,比“七五”期间人均消耗量增长45%。其中农村生活用能消耗总量折合815.87万吨标煤(内秸秆359.33万吨,薪柴77.03万吨,畜粪115.87万吨,原煤221.18万吨,电力38.59万吨,煤油3.88万吨)占总消耗量的69.45%;比“七五”末746.3万吨标煤增长9.32%;农村生产用能消耗总量折合358.84万吨标煤(内原煤150.41万吨,焦炭11.27万吨,汽油48.85万吨,柴油51.44万吨,电力96.87万吨)占总消耗量的30.55%,比“七五”末298.47万吨标煤增长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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