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全省农业事业费总计26.67亿元,占整个财政支农资金的25.4%。“一五”时期年均1130万元;“二五”时期年均2 682万元,比“一五”时期翻了一番还多;“四五”时期年均4 309万元;“五五”时期又比“四五”时期翻了一番,达到年均10 649万元;“六五”时期年均12 808万元;“七五”时期突破2亿元的水平。1992年农林水事业费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农资金的35.04%,而“六五”时期只占25.93%。1981—1992年农林水事业费年均递增16.78%,由1981年的9 970万元增加到了1992年的30 7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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