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基建投资、省财政自筹、建设性事业费、各种专项资金、农行贷款等。
(1) 基建投资。省上安排的农业建设投资是农业基本建设的主要资金,由省财政拿钱,省计委安排,建行管理。1979年安排了14 479万元, 为历史最高, 占全省基建总投资的52.8%。从1980年开始减少,1982年减少到4 660万元, 占全省基建总投资的43.1%。1983—1992年的十年中,共安排基建投资4.74亿元,主要用于农口各行业的基本建设工程, 其中水利工程占了41.9%。
(2) 省财政自筹。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财力可能,省财政每年拨给基建工程的投资,从1983年以来的十年中共拨1.81亿元,主要用于引大入秦和景电二期工程建设, 由省计委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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