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时期过去,农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左”的思潮在甘肃又有所滋长,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急剧膨涨。1965年前后,甘肃明文规定,农业地区每户限养羊2—5只,半农半牧地区每户限养羊7只;牧区按核算单位1962年牲畜总数的5%—7%以内留作自留畜。因自然繁殖而超过限额的,每年处理一次,或宰杀出售,或折价归社。大牲畜的饲养方式,除个别居住很分散的山区允许继续分户包养外,全部改为集体大槽喂养。“文化大革命”十年中,进一步收缴社员自留地、自留畜,禁止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取消集市贸易,牧区改变以牧为主的方针,垦草种粮,甚至要求“牧区不吃商品粮 ......
上一篇: 3.三年调整时期,甘肃省的畜牧业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下一篇: 5.改革开放14年,甘肃畜牧业走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