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8月, 国务院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为落实这次会议精神, 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 国务院又于1971年专门召开了农业机械化会议。会议要求农村社队要逐步增加大大小小的企业,各地应“建立‘县、社、队’三级修造网”,实行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队。并肯定了以钢铁等原料为主的地方“五小”工业是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物质基础。同时国家每年还拿出了10亿元资金重点用在农村人民公社农机具修造和实现农业机械化上面, 使甘肃省农村以农机具修造、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体的社队企业由少到多,由小到大,逐渐复苏了起来。到1975年,全省社队企业的产值达到1.56亿元, 比 ......
上一篇: (二) 乡镇企业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产生
下一篇: (四) 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异军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