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项收入全面增长,收入构成发生明显变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家庭经营收入显著增长。所占比重上升。1978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只有17.49元,1980年达到40.32元,1992年达到433.70元。14年增加23倍,平均每年增长25%。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17.3%上升到1992年的86.30%。由于农村经济日趋活跃,生产门路不断增加,农民家庭经营中的工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运输业、服务业各项收入全面增加。1978年,农民在这方面的收入只有3.93元,1992年上升到49.34元,增加45.41元,增加11.6倍,平均每年增长19.81%。非农收入的迅速增长,所占比重增大,充分说明农民已把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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