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新疆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第一 (农业)、二 (工业、建筑业)、三(运输业、商饮业) 产业的比重,分别为85.8%、11.2%、3.0%。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积极发展乡镇企业,1979—1995年的17年间,第一产业比重减少了10. 6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比重分别增加了5. 5个、5. 1个百分点。1995年,新疆第一产业的比重是75. 2%,第二产业16.7%,第三产业8.1%。见表6-1-11。
表6-1-11 农村社会总产值结构
(以农村社会总产值为100)
年 份第一
产业第二
产业农村
工业农村
建筑业第三
产业农村
运输业农村
商饮业年 份第一
产业第二
产业农村
工业农村
建筑业第三
产业农村
运输业农村
商饮业1978
1980
198585.8
86.4
83.711.2
10.1
11.44.0
6.1
5.87.2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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