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前,新疆的渔业生产是非常落后的,多数是一些零星分散的个体农民,利用农闲用鱼叉、鱼钩等简单工具,在产鱼河流或湖泊捕鱼。1949年产鱼量仅172吨。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水产业经历了由小到大,由捕到养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特点是鱼的生产以捕为主。生产规模小,生产工具落后。捕捞工具以鱼叉、鱼钩、卡盆(独木舟)为主。生产形式主要是个体农民在天然水域捕捞原始的水产资源,产量很少。1958年成立了国营福海渔场、哈巴河渔场和焉耆捕鱼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十六团捕鱼连等单位,分别在乌伦古湖、博斯腾湖、额尔齐斯河、伊犁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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