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淡水捕捞业,主要在“两湖三河”(博斯腾湖、乌伦古湖、喀尔齐斯河、伊犁河和塔里木河) 中进行。1962年以前,新疆的鱼产量全部为捕捞产量,由1949年的172吨,增加到1962年的4 200吨,年递增27. 8%。以后由于进行了渔具、渔艺的改进,生产能力大大提高。在河道主要使用拉网,在湖泊主要使用挂网、机轮拖网、冰下大拉网,1971年产量达到6 900吨。但由于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加之捕捞过度,湖区水产资源破坏,因而产量趋减。1981年捕捞产量仅3 800吨。以后由于采取了保护和增殖措施,鱼资源又开始恢复。1995年捕捞产量为9 091吨,占总产量的20.46%,比全国的46. 25%低25. 79个百分点。见表6-5-1。
表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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