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浙江省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浙江省防治环境污染暂行条例》、《浙江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暂行条例》、《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13个地方性环保法规。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15个环保行政规章。各县市也制定了一批环保规范性文件。此外,1990年以来,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还制定了26个有关环境保护的行政性规范性文件,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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