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沼气推广工作由小到大,经历了早期开发、大办沼气和稳步发展三个阶段。
1. 早期开发 (1958—1971年)。1958年2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在杭州召开了全省第一次沼气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全省抓好41个试点。会后诸暨县安华镇帮助居民斯保绥修理好他在1936年建成的沼气池,重新投料,仅四天时间就产气,并安装了二盏沼气灯和一只沼气炉,用于照明和烧水。1958年4月诸暨县城南乡在安华镇沼气池修复产气使用的推动下,全乡2 080户,仅7天时间户户建造了沼气缸,利用沼气烧饭、点灯。诸暨县委组织全县2 000多名县、区、乡干部到城南乡现场参观,促进了该县沼气的推广。
2. 大办沼气 (197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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